一人酒駕,同飲者要"連坐" 濟南查酒駕新政引熱議
雙子/繪
2月10日,濟南交警查處了醉酒駕車的司機李某,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根據濟南交警部門出臺的酒駕新規(guī),與李某同桌吃飯并同車而行的女性王某,或將因未盡到勸阻義務而受到相應的處罰。
自2月9日起,濟南市交警部門針對酒駕問題,出臺并實施抄告單位、追責同飲者、強制刑拘等一系列“新政”,并實名曝光了今年1月1日至1月31日查處的260名酒駕違法犯罪嫌疑人名單。
對于酒后和醉酒駕駛者,濟南市交警部門一律通過書信形式抄告其所在單位或者其居住地所屬轄區(qū)辦事處、派出所和安監(jiān)部門。對經酒精檢測儀檢測確定為飲酒后駕駛的,現場制作詢問筆錄和處罰決定書;凡是確認醉酒駕駛的就地約束至酒醒,并立即辦理刑拘手續(xù),不得取保候審。根據酒駕人員的相關信息,交警部門還將建立黑名單,同時提供給保監(jiān)會。
如果與被查處的機動車駕駛人同桌飲酒,而且未盡到勸阻義務,也將承擔一定的“連帶責任”。濟南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曹鳳陽表示,對與被查處的機動車駕駛人同桌飲酒的人員,一律到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詢問,并通過技術設備的甄別,來確認其是否也存在酒駕的行為,對沒有酒駕行為、也沒起到勸阻或維護公共安全責任和義務的,要抄告其單位,由單位加強教育。(人民日報濟南2月14日電/記者卞民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