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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臺灣社會關(guān)注的"富少"李宗瑞涉嫌性侵及偷拍案,12月4日在臺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
4日上午,李宗瑞由法警押送到臺北地方法院。10點30分左右,法院開始就此案進行不公開審理。12時許庭審結(jié)束,李宗瑞又在法警的押送下坐囚車返回看守所。
本次開庭中,法官當庭勘驗了1部李宗瑞涉案光盤影片。以后每次開庭,法官會在檢方、被告人和辯護人都在場的情況下,逐片勘驗所有涉案光盤影片。
李宗瑞現(xiàn)年27歲,系島內(nèi)某金融界人士私生子。其性侵事件因涉及多位演藝人士,并有多張偷拍的不雅照片在互聯(lián)網(wǎng)流傳,引起社會廣泛關(guān)注。
李宗瑞被控自2009年8月起,在臺北市夜店內(nèi)認識多名被害女子,趁女子不注意,將安眠藥摻入香檳或礦泉水后騙被害人喝下,待受害人不省人事后帶往自己住家性侵,并涉嫌偷拍性侵過程。臺北檢方此前已依強制性交、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李宗瑞并求刑30年。
據(jù)了解,李宗瑞的律師將為其做無罪辯護,只認錯不認罪。(記者 任珂 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