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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丁書苗拿到一審判決書的次日,丁書苗之女侯軍霞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審以非法經(jīng)營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沒收財產(chǎn)8000萬元。與侯軍霞一同被判的還有4名被告人,他們都是丁書苗的下線,以中介的身份有償幫助投標企業(yè)中標鐵路項目,收取中介費。法院以非法經(jīng)營罪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到10年不等,并各處罰金或沒收個人財產(chǎn)。
京華時報記者裴曉蘭
□現(xiàn)場
非法經(jīng)營金額達1858億
昨天的宣判于上午10點開始,侯軍霞等5名被告人被法警依次帶進法庭。
侯軍霞于1975年10月出生于山西省沁水縣,大專文化,案發(fā)前是山西煤炭進出口集團北京世紀同程投資有限公司經(jīng)理,在5名被告人中列為第4被告人。
其他4名被告人分別是中盟世紀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鄭朋、江西南昌贛鵬集團原董事長胡斌、道隧集團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甘新云、北京世紀壇醫(yī)院經(jīng)濟管理辦公室原職員郭英。
法院判決認定了檢方指控的全部內容。2007年至2010年間,鄭朋、胡斌、甘新云、侯軍霞、郭英伙同丁書苗,為獲取非法利益,違反國家規(guī)定,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運作的方式幫助中標。后丁書苗通過鐵道部相關人員干預招標,先后為23家投標公司中標了57個鐵路工程項目,非法經(jīng)營金額累計1858億余元,違法所得金額共計30余億元,嚴重擾亂鐵路工程建設市場秩序。
非法經(jīng)營活動涉9個項目
法院查明,2007年至2010年間,侯軍霞明知其母丁書苗違反國家規(guī)定,采取通過他人干涉鐵路建設工程招標,幫助投標企業(yè)中標,并以此收取費用的方式從事非法經(jīng)營活動,仍積極參與丁書苗幫助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下稱中國水電)中標鐵路建設工程,并收取費用。在中國水電中標后,侯軍霞還成立公司、開立賬戶用于收取費用。
侯軍霞還在丁書苗與鄭朋等人之間聯(lián)絡,幫助他們從事非法經(jīng)營活動,并在有關企業(yè)中標后,收取費用。侯軍霞采取上述方式參與非法經(jīng)營活動,涉及鐵路建設工程項目9個,涉及非法經(jīng)營金額共計367.3億余元。
鄭朋等其他4名被告人非法經(jīng)營金額從106.5億余元到823.7億余元不等。
□判決
侯軍霞被沒收財產(chǎn)8000萬
開庭時,多名被告人的辯護人認為檢方指控非法經(jīng)營罪有誤,應定性為處罰結果更輕的串通投標罪。
法院認為,各被告人和丁書苗的行為符合串通投標罪的行為特征,也符合非法經(jīng)營罪的行為特征。串通投標的行為是丁書苗等人實施非法經(jīng)營行為的一種手段行為,不能全面評價他們的行為特征。丁書苗等人的行為本質上是一種居間行為,是一種提供服務后收取費用的行為,屬于經(jīng)營行為,且違反了國家規(guī)定,構成非法經(jīng)營罪。
針對律師關于侯軍霞等人是從犯的辯護,法院認為,只有郭英是從犯,侯軍霞等4人積極參與犯罪,在共同犯罪中均起重要作用,均屬于主犯。
法院認為,鄭朋等5名被告人非法經(jīng)營數(shù)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特別嚴重。鑒于各被告人分別有自首情節(jié)、認罪態(tài)度較好等情況,對他們分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處侯軍霞有期徒刑7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8000萬元。其他4名被告人的刑期從有期徒刑3年到10年不等。他們的財產(chǎn)刑也各不相同,有兩名被告人分別被沒收個人財產(chǎn)8000萬、5億元;另兩名被告人被處罰金750萬、6億元。
□起底
下線經(jīng)丁書苗獲劉志軍批單
記者了解到,丁書苗最早幫企業(yè)運作招投標是在2007年。
丁書苗供述,2007年年底,她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鄭朋,得知鄭朋對鐵路工程、招投標等業(yè)務很熟悉,想和她合作鐵路工程。一直做煤炭運輸?shù)亩绠敃r并不懂鐵路工程業(yè)務,鄭朋表示只要給她一張單子,她拿去找領導批一下就行,并承諾中標以后給她按照1.5%返點。
丁書苗不記得第一單的具體信息,只記得和劉志軍商談的過程。她說,劉志軍看了單子先問她“關系可不可靠”,她答“很可靠”。劉志軍就把單子拿走了。約一周之后,劉志軍說單子可以了。工程中標后,鄭朋給了她2000萬元現(xiàn)金作為好處費。
法院查明,2008年到2010年間,鄭朋讓丁書苗幫助12家企業(yè)中標鐵路建設工程項目28個,標的額共計823.7億余元。
在鄭朋之后,丁書苗又陸續(xù)認識了其他下線。這些下線直接或通過他人與投標企業(yè)聯(lián)系并商定合作條件,按工程標的額的1.5%-3.8%收取“中介費”,他們往往在丁書苗的抽成基礎上添加自己的收益預期,然后報價。據(jù)悉,幾名下線基本上互不相識,他們與丁書苗保持單線聯(lián)系。最終他們作為同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共同站上了被告席。
國企花1.5億“中介費”中標
丁書苗供稱,她經(jīng)人介紹認識了中國水電總經(jīng)理范某。范某稱國家當時準備投入4萬億到高鐵建設,有資質和實力的中國水電已經(jīng)投標京滬高鐵建設。因沒有和鐵道部合作過,又得知她和當時的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很熟,希望她協(xié)調并幫助中標,承諾給她回報。丁書苗說,中國水電最終答應按照中標標的額的2.5%給她“咨詢費”,讓她成立一個咨詢公司收錢。
丁書苗把中國水電想中標的事情告訴了劉志軍,請他多關照。劉志軍讓中國水電的領導去找他。范某見了劉志軍,劉志軍隨后和當時的鐵道部副部長及京滬高速鐵路公司的董事長打了招呼,稱中國水電要中3標段。
京滬高速鐵路公司的董事長又將劉志軍的要求布置給了負責招投標工作的京滬高鐵股份有限公司的總經(jīng)理,后者按照指示,向評標委員會的10余名評委打招呼,最終使得中國水電在土建3標段中得分第一,從而中標。
中國水電中標后,丁書苗讓女兒侯軍霞具體負責和中國水電談付款的事。丁書苗說,她記得中國水電中標項目的總標的為100多個億,應該支付2.5億中介費,但實際上支付了1.5億元。丁書苗也沒有按照范某提議成立咨詢公司,中國水電最終將1億元打入了侯軍霞在香港注冊的公司,另外5000萬元直接在境內打給了丁書苗的公司。
2009年,審計署審計京滬高鐵項目,發(fā)現(xiàn)中國水電的5000萬境內付款有問題,開始審查這筆錢。中國水電聯(lián)系侯軍霞讓退款。丁書苗將此事告訴了劉志軍,本來希望劉能過問一下,不料劉志軍震怒,讓她趕緊退錢,還罵他們“一群糊涂蛋”。
最終,這筆5000萬元的國企中介費牽出了侯軍霞、丁書苗。侯軍霞到案后供出母親丁書苗,丁書苗到案后即供出了“幕后老板”劉志軍。
□解讀
侯軍霞為何沒處罰金?
據(jù)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教授阮齊林介紹,我國《刑法》第225條規(guī)定,構成非法經(jīng)營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
“從法律規(guī)定看,并處罰金還是沒收財產(chǎn),是選擇性的?!比铨R林教授說,因丁書苗非法經(jīng)營的違法所得有20多億元,法院判處其罰金25億元是合法的。
“對侯軍霞沒有判處罰金,法院可能是考慮到母女倆一起非法經(jīng)營,違法所得主要算到了丁書苗的頭上,已經(jīng)罰了丁書苗。如果再罰她女兒,會導致過分的懲罰?!?/p>
沒收財產(chǎn)為何比丁多?
阮齊林教授說,丁書苗被沒收2000萬財產(chǎn),是因其行賄;侯軍霞被沒收8000萬元,是因其非法經(jīng)營,兩者不屬同一罪名,有差別是正常的。
另外,沒收財產(chǎn)的數(shù)額,通常是看被告人自己有多少已經(jīng)查證屬實的財產(chǎn)?!皼]有查清的財產(chǎn)不會沒收”。
□鏈接
母女撈人被騙4400萬
在法院查明的丁書苗行賄事實中,有一筆4400萬元行賄款。這是丁書苗于2008年至2010年間,按照劉志軍的授意,為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而出的運作費。這筆巨款最終被三名男子騙走。
據(jù)其中一名詐騙犯劉琳供述,2008年年底,侯軍霞打電話給他說有事。在侯軍霞的辦公室,侯告訴劉琳:“我母親有件事受領導所托,要托關系看能不能讓何洪達減輕處罰。”劉琳稱,侯軍霞一邊說,一邊拿出了兩頁材料給他看,“何洪達在接受審查時不僅不配合,還吞牙刷,可能要被判處無期徒刑。所以想讓何洪達被判處有期徒刑10至15年,如果能找到人,可以拿2000萬作為使用經(jīng)費?!?/p>
劉琳表示,他當場說考慮考慮,隨后找了一家投資公司總裁,認為對方關系廣??偛谜f可以辦,還見了丁書苗和侯軍霞。劉琳說,丁書苗也表示“只要能讓何洪達減輕處理,錢的方面不用擔心”??偛秒S后又找了一名男子辦此事,但最終也沒辦成。三名男子總計騙走丁書苗、侯軍霞母女錢款共計4400萬元,最終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15年不等。